山东省河北商会是合法的社团组织,依照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条例》成立的;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;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。商会接受上述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。
遵守党和国家的法规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认真履行社会团体和民间商会职能,广泛团结在鲁创业的各界人士,促进本会会员之间、商会与其他机构、团体及政府间的信息交流沟通,发挥政府、市场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,为河北来山东的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。把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,帮助会员企业解决困难,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本商会的主要职能;本会遵循自愿参加、自选领导、自筹经费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河北工商企业的特色和优势,为山东河北两地经济发展与合作作出积极贡献。
简单说商会具有四大特征:即商会是会员企业的“大家庭”、是形象展示的“大舞台”、是经贸交流的“大市场”、是开启智慧的“大学校”。
把在山东的河北籍骨干企业紧密联系、共同组织起来,就好比是河北籍同乡企业大家庭,相互照应,人人平等,异地经商、老乡帮忙,团结形成力量;商会为大家搭建了大舞台,各企业通过交流、展销等活动,展示品牌、树立形象、扩大企业知名度、提高社会影响力;商会还是大市场,本会区域范围广、会员数量多、行业跨度大,涉及领域多、商机无限、潜力无边。商会牵头发布各种经济信息、组织赴外地考察、相互借鉴学习等,企业自行不便作为的,都是商会职能份内的,商会必将成为企业做强做大的坚强后盾和得力支撑。
名 称:山东省河北商会。
办公地址: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65号凯旋商务中心425--427室(海尔路南端)
网 址:sdhbsh@126.com
办公室电话:0532—66717121
传真:66717123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
户 名:山东省河北商会
账 号:38-090101040058841